来源|奉贤检察
绿水逶迤,青山峥嵘,碧空如洗。近年来,奉贤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促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落实,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打造宜居宜业的优质生活空间,为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基石。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序排放
2023年8月,奉贤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一家石材销售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接到相关线索后,检察官开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负责人、调取行政执法材料等查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云石胶进行手工涂胶作业,但其中6个生产车间竟没有安装污染防治设施,2个生产车间虽有活性炭过滤设备但未正常启动运行,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外环境,整个厂区弥漫着刺鼻的味道。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中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甲醛、苯系物、烃类化合物均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石化、化工、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电子等生产或使用油漆、涂料和溶剂的工业企业。当VOCs进入大气环境后,经过化学反应会产生臭氧和PM2.5,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物。
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配置不全或不启动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其行为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检察官认为,该公司虽然前期已受到行政处罚,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仍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损失费用,遂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经函告协商,奉贤区检察院以支持磋商的方式全程跟进该案,支持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专家评估,确认上述生态环境损害事实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12万余元。
替代修复,落实落细
2023年10月,在奉贤区检察院主持的磋商会上,区生态环境局与石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确认该公司的赔付资金用于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由其使用不低于赔偿金的费用自行在所在园区种植林木。同年12月,法院对赔偿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为跟进协议履行情况、监督修复效果,奉贤区检察院邀请了具有林业及环保专业知识的两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整改评估。志愿者认为,石材公司选择种植在厂区的树木虽然价格高昂,但现阶段的密度与长势不佳,对大气生态环境起到的替代性修复作用较小,且个别生产车间的废气收集设施仍存在不规范情形,因此就树种选择、密度与长势要求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并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升级废气处理设施,石材公司采纳并积极整改。
2024年6月,经二次现场评估,绿化种植维护费用已实际超出赔偿金额,且补种的林木长势良好。同时,该公司已与专业的第三方环境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升级改良了厂区生产车间内的废气处理处置设备。
以案释法综合履职
检察官以此案为例,在相关工业园区开展普法讲座,向企业代表讲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推动企业完善环保经营理念,提升法律意识。
以此案为契机,检察机关与区生态环境局及时总结经验,联合打造“南上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并于2024年底正式揭牌启用,旨在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且无法原位修复的赔偿义务人提供一个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的平台,让环境损害替代修复落到实处。
奉贤区检察院将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机结合,以“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